转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的通告》的通知
  • 供稿:伍跃丽
  • 编辑:学院纪委
  • 来源:学院纪委
  • 发布时间:2021-03-30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现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期间尧山和龙泉林区野外禁止用火的通告》(市政规〔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遵照执行。

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