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2 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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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21

2022 年元旦和春节将至,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为做好“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现就有关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加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

(一)入境人员。对从我区入境人员严格落实“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加强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医学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从外省入境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抵桂后纳入社区管理,由社区根据其在入境地隔离医学观察天数,补足相应隔离医学观察及健康监测天数,并进行相应核酸检测。

(二)国内风险地区人员。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返桂来桂人员,须提前至少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抵桂后 12 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管理,按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对来自 14 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省份的返桂来桂人员,需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入桂。建议所有返桂来桂人员抵桂后,再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对明知是“三非”人员、非法入境人员及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私自容留不主动报告,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留宿外地亲朋好友,应建议其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的,应建议其立即到附近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

二、严格加强离桂人员管理

倡导就地过节,严格限制人员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境外及国内 14 天内出现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省份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出发前须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备,在区外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返回时按照返桂来桂人员进行管理。边境 8 县(市、区)尽量减少、控制人员外出流动,在所有进出交通道路设卡查缉。人员如确有必要流动时,需到社区(街道、村、屯)报备,并接受边境执勤点查验,落实扫码通行。离开边境 8 县(市、区)人员需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边境 8 县(市、区)人员抵达后至少进行 1 次核酸检测。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三、严格控制人员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员流量;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 10 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原则上人数控制在 50 人以内。50 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承办 5 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方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 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随身携带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毛巾等遮挡口鼻,提倡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人员聚集,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严格加强发热就诊管理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六、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要求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车站、码头、商场、宾馆、电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口岸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一米线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七、严格执行口岸疫情管理要求

进入口岸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口岸限定区域“双码”(健康码、行程码)联查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核验。上下国际航线船舶人员要主动申领和使用“中国边检登轮码”,落实报备制度。

八、严格规范网络购物和物品处理

谨慎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尽量在实体商店采购货物,降低快递、物流类物品接触感染风险;网购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要全面落实消杀措施,直接接触商品物品货物人员要严格做好自身防护,收拆快递包裹时注意消毒,拆封后及时洗手。

九、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效果,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

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管理规定

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疫情防控服务、应急咨询热线电话:12345。


2021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