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体育场馆功能,强化学生课外锻炼,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师生和社会开放,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健身环境,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2021年8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放对象
本校全体师生。
二、开放场馆及收费
学校体育锻炼场所、体育馆,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场馆 设施 |
数量 |
场地 收费 |
收费 标准 |
开放 时间 |
1 |
足球场 |
1 |
免费 |
0 |
上午6:00~9:00 下午18:00~21:30 双休日全天开放 |
2 |
田径场 |
1 |
免费 |
0 |
3 |
室外篮球场 |
21.5 |
免费 |
0 |
4 |
室外乒乓球场 |
28 |
免费 |
0 |
5 |
室外排球场 |
2 |
免费 |
0 |
6 |
室外羽毛球/气排球场 |
16 |
免费 |
0 |
7 |
网球场 |
4 |
免费 |
0 |
工作日下午18:00~21:30 双休日上午8:00~11:30仅对体育学院学生开放 下午2:30~21:30全校开放 |
8 |
体育馆篮球场 |
2 |
免费 |
0 |
9 |
体育馆羽毛球场 |
4 |
免费 |
0 |
10 |
体育馆体育舞蹈房 |
1 |
免费 |
0 |
11 |
体育馆武术房 |
1 |
免费 |
0 |
12 |
体育馆瑜伽形体房 |
1 |
免费 |
0 |
13 |
体育馆健美操房 |
1 |
免费 |
0 |
14 |
室外游泳池 |
1 |
低收费 |
待定 |
三、场馆开放管理
1.由体育与健康学院场馆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按时开关各相关场馆设施;
2.场馆中心工作人员由学校勤工俭学学生兼任;
3.工作人员配置:网球场配置2人;体育馆一楼篮球场、羽毛球场、健美操房配置3人;体育馆二楼体育舞蹈房、瑜伽形体房、武术房配置2人;游泳池工作人员待定;
4.体育馆内设各场馆及网球场使用通过微信小程序预约使用(附后);
5.如开放场地时间和教学、训练、竞赛及大型活动相冲突,必须优先保证教学、训练竞赛和大型活动的需要;
6.各相关场馆在开放过程中,如出现管理混乱、卫生不合格、设备设施被人为破坏等问题,将追究具体责任人责任。
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管理责任部门
1.学校体育场馆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为体育与健康学院;
2.信科物业公司配合体育场馆的开放服务,做好卫生后勤等服务工作,负有后勤保障服务的责任;
3.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系学校房屋及建筑物管理的职能部门,行使体育场馆监督管理的责任;
4.财务处负责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结算和财务监督;
5.保卫处系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安保工作审批和监督的责任单位。
五、本方案为试行,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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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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