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及相关个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3〕12号)、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3〕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开展纽约国际官网2023年度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详情见附件2)及特别提醒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一)自主评审
2023年,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的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由学校自主组织评审。
(二)委托评审
2023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高级、中级职称由学校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评审权的评委会进行“委托评审”。
(三)职称认定和重新确认
职称认定和重新确认两项工作由学校自主负责,并根据《关于开展学校2023年职称认定和职称重新确认工作的通知》(桂信职改办〔2023〕3号)执行。已通过认定方式取得职称的,不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评结合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考核认定。
二、评审标准条件及有关规定
各系列评审条件标准及调整情况见附件2:评审工作方案、评审通知及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三、申报程序与要求
见附件2:评审工作方案、评审通知及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四、时间安排
阶段 |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补正材料 |
1.个人申报准备阶段 |
9月18日8:00 |
10月31日23:00 |
9月18日8:00-11月30日23:00 |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 |
11月17日前 |
3.主管部门审核 |
11月17日前 |
4.职改办接收审核 |
11月24日前 |
5.职改办二次公示 |
12月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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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称评审收费
(一)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正高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次,副高职称评审费380元/人次,中级职称评审费230元/人次,初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次。
(二)收费方式。根据职改办最终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申报人根据学校财务处相关要求进行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加强领导,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职改政策,指定专人及时将政策精神、申报进程等信息告知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造假行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
(二)申报人员要认真研读所申报系列的评审条件,逐条逐款逐项进行认真对照,各项条件均达到要求方可申报,并按时保质完成个人申报材料。
(三)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核验。申报系统中已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学校各相关审核部门会加大对标记风险刊物的审核力度。
(四)加大学术不端惩处力度。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力度,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文件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树立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申报氛围。
(五)由于职称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把好时间进度,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数据和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按要求报送数据。
材料提交规格:各单位的职改联系人根据要求将纸质材料报知行楼学校职改办835室,电子档请发送至1240778710@qq.com .压缩文件命名:**学院/部。
(六)为便于教师的交流,申报人员可署“所在单位+全名”申请加入“信科院职称申报群”,群号:452766538。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职改办,联系人:梁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2216781。
附件:
1.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申请表
2.评审工作方案、评审通知及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3.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相关填报说明及五大部门职责分工(个人用户版和单位用户版)
4.2023年各系列职称自主评审申报材料清单
5.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二级单位职改人员承诺书
6.职称申报材料报送说明及格式
7.辅助证明材料参考模板
8.代表作论文检测事宜(申报高级职称用)
9.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
10.班主任及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11.高校教师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表
12.二级单位审议推荐投票表
13.二级单位审议推荐专家签到表
14.中级职称自评表(认定使用)
15.自评表(评审使用)
16.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表(申报高级职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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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