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4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清明节放假安排
2024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4月7日(星期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
2.“壮族三月三”放假安排
2024年4月11日至1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有关要求
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学校安排校领导带班、中干到岗值班。带班校领导和值班中干要确保联系畅通,保持24小时开机。值班中干负责处理全校临时性公务、巡视检查校园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值班安排
日期 |
星期 |
带班领导 |
值班中干 |
4月4日 |
四 |
韩剑 |
沈洋 |
4月5日 |
五 |
彭鹏 |
龙艳萍 |
4月6日 |
六 |
解庆林 |
罗光铭 |
4月11日 |
四 |
李飞 |
关永康 |
4月12日 |
五 |
韩剑 |
李琳玲 |
4月13日 |
六 |
彭鹏 |
莫丽媛 |
4月14日 |
日 |
解庆林 |
何滔 |
学校总值班电话:0773-8100561、0773-8100560;
学校保卫队24小时值班电话:0773-8108110;
学校卫生所电话:0773-810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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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