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 供稿:章昊
  • 编辑:林小东
  •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 发布时间:2024-05-07

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9号)精神及《纽约国际967线路测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将对2024年到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结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3年立项,研究期限为一年期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

2.2022年立项,研究期限为两年期及一年期延期结题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

3.2021年立项,研究期限为两年期延期结题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以上项目名单详见附件3)

二、结题材料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的建设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成果应用等情况,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两份)。所在教学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查,填写检查意见并签字盖章。

2.成果支撑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项目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一式两份)。

三、结题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结题验收专家小组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自治区级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提交完整结题材料审核。国家级大创项目提交完整结题材料审核,并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专家提问时间约3分钟。项目汇报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创新与特色、项目成果展示、项目成果总结、经费使用情况(附财务系统报账内容截图)等,项目成果需在结题汇报中进行现场展示并检查验收,由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结题验收结果将于学校官网进行公示。结题验收汇报会暂定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附件2及支撑材料,不接收学生个人项目材料的上交。纸质材料由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E204办公室,电话:0773-8100569。电子版排序整理汇总为压缩包,附件1电子档命名格式:立项年度_国家级(或区级) _教学单位_负责学生姓名_项目名称.doc;压缩包命名格式:二级学院名称+2024年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发送至邮箱xkscxy@163.com。

2.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章昊,电话:0773-8100569。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5月7日